3月3日,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《乐山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办法(试行)(意见征集稿)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征集稿》)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旨在加大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,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,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,进一步健全“保障+市场”的多主体供给、多渠道保障的住房供应体系。
何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?申请条件是什么?价格如何确定?记者就这份《意见征集稿》做了一个简单归纳。
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,限定户型面积配售价格,面向符合条件的城市户籍住房困难家庭、工薪收入及城市引进人才等群体配售的保障性住房。
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筹集方式为划拨用地集中新建;结合实际在商品住房、城中村改造、城市更新等项目中配建;收购存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,符合产权清晰、位置适宜、面积适中等条件的存量房可以转化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;其他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筹建方式。
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以单套建筑面积为120平方米以内的户型为主,可配置三、四居室,满足多子女家庭住房需求。
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据实填写资格申请相关信息,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,由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确认申请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资格,对申请人进行编号,纳入保障对象轮候库。
申请人为城市户籍居民的,向户籍所在地住建部门提出申请;申请人为引进人才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、外来务工人员等的,向工作单位注册地住建部门提出申请。
各县(市、区)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根据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房源情况,制定相关细则组织开展申请受理工作。
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行封闭管理,严禁购房人通过买卖、赠与等任何方式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变更为商品住房流入市场。
购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所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由运营机构回购:因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应处置该套住房的;所有权人或继承人申请回购的;购房人再购买其他住房应退回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;其他符合条件的情形。
配售价格按照基本覆盖划拨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、加适度合理利润原则,由实施主体测算拟定项目均价及单套住房销售价格,销售价格经属地发改部门、自然资源规划部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核实后,报属地人民政府批准执行。回购价格按照原购买价格折旧2%每年和物价水平因素综合确定,购房人自行装修部分不计算回购价格。